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注释]
尤其包括:
     与个人或团本的安全相关的调查和监视服务;
     为个人提供的与社会活动,例如护送服务、葬礼服务和婚姻介绍所相关的服务。
尤其不包括:
     为商业运作提供直接指导的专业服务(第三十五类);
     为处理与保险有关的金融或货币事务和服务有关的服务(第三十六类);
     护送旅客(第三十九类);
     安全运输(第三十九类);
     各种个人教育服务(第四十一类);
     歌唱演员和舞蹈演员的表演(第四十一类);
     法律服务(第四十二类);
     由他人为人类和动物提供的医疗、卫生或美容服务(第四十四类);
     某些出租服务(参考分类表和前言(b)有关服务分类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