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牲畜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
[注释]
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木材;
    未加工的谷物;
    待孵蛋;
    软体动物或贝壳类动物(活的);
尤其不包括: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
    米(第三十类);
    烟草(第三十四类);
    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
    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



版权所有 苏州创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0200972号-2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168号国展中心宝座10层 邮编:215000
首 页 关于创美 业务范围 办事指南 商标超市 商标查询 商标分类 典型案例 联系我们 官方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