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方一样构成侵权吗?

味道鲜美的食物总是受到人们的喜爱,也是饮食行业获得收益的重要原因,配方成为饮食行业重点开发、重点保护的核心技术,也是饮食企业重要的商业秘密,但新颖的东西总是很少见,配方雷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食品配方一样是否构成侵权呢?

一、配方一样构成侵权吗?

这取决于它是否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配方。如果它是独立开发的,它就不算侵权。毕竟,很难控制味道。依照刑法中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是指通过偷窃、诱惑、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使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

二、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商业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因此,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例如管理方法、生产销售战略、客户清单、来源信息等经营信息的生产处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素:

1、不为大众所知(秘密性)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识别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大众所知是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者主张的商业秘密没有进入公共领域,没有公共信息和公共技术。

2.能给权利者带来经济利益(价值)

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商业秘密的价值属性,也是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目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机密的客观有用性,也就是说运用商业机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经济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机密价值的必然要求。

4.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

商密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一定保密措施后,一般人很难直接从公开渠道获取,该要件强调权利人的保密行为并非是保密行为的结果。

配方一样不能判断是否侵权。除非处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否则盗窃、利诱、恐吓等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否则须接受有关徒刑、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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