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创美知识产权

武汉蒜鸟告了“蒜鸟”:损失超亿元

“蒜鸟蒜鸟,都不容易”。 过去一个月,设计出这款爆火玩偶的鄂人文创团队辗转北京、浙江、江苏、福建等多个城市,希望能维护其“蒜鸟”商标权的正当权利。 江汉路一家文创店内带有“鄂人文创“标记的正版“蒜鸟”。 5月11日,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诉扬州一家玩具公司和杭州一家广告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公开信息显示,今年4至5月,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有5起商标权维权案件面临开庭审理。 “蒜鸟爸爸”、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芒果说,目前部分企业蹭热度、蹭流量,擅自使用相关IP元素,侵犯了“蒜鸟”的著作权与商标权。他表示,源自武汉方言谐音的“蒜鸟”诞生于2024年9月,一个月后取得作品登记证书。 当年11月—12月,凭借接地气的方言和软萌可爱造型,这款文创玩偶开始走红。2025年3月,全国首家“蒜鸟”主题快闪店在武汉亮相,助力“蒜鸟”迅速成为现象级文创IP。 “蒜鸟”一有热度,李芒果就快速申请了著作权,但是商标注册却“慢了一拍”。李芒果表示,企业初创期确实经验不足,目前公司虽持有核心商标,但部分类别被抢注,这对企业发展和 IP长期运营有很大影响,“现在企业已组建团队,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确权、维权事项”。 记者梳理发现,绝大部分“蒜鸟”商标于2025年3月后申请,此时“蒜鸟”正处于由网络热度向全线爆发阶段,这些有抢注之嫌。而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则在当年4月后才开始为“蒜鸟”申请商标。 2025年“蒜鸟”全品类文创产品销量突破百万件,武汉线下门店超40家。火爆的市场也催生了大量盗版仿品。李芒果表示,经业内人士测算,频繁的侵权行为,已给品牌造成超亿元的经济损失。 对于文创玩偶IP而言,著作权与商标权均为核心知识产权。通俗来说,著作权保护IP的外形样貌,擅自复刻同款外观行为属于侵权;商标权则保护IP名称,单位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将“蒜鸟”字样用于商业经营。 热门文创IP走红后遭遇商标抢注、盗版侵权现象很常见,中小文创企业普遍存在维权难的问题。他建议文创企业在IP上线前,完成国内45个类别全品类商标防御注册,同时在多国完成著作权与商标海关备案,从源头拦截侵权产品。 李芒果坦言,中小文创企业受经营成本与精力限制,很难在IP初创阶段就完成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他呼吁相关部门为中小文创企业提供更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比如,“DeepSeek”在爆火后遭遇密集抢注,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地方联动下,63件抢注商标被批量驳回并追责。 来源:长江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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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问充电器“120W”商标,为什么这类商标未注册,却能使用?

面对这类”心机商标“乱象,很多人会问:法律不管吗?以下是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给出的回复: 关注1:“120W”这类商标被驳回或初审未通过,但企业产品包装上依然印着“120W”或类似字样。商标注册失败,为什么不影响实际使用? 律师:除了极个别商品外,我国从未要求商标必须取得注册才能使用。商标注册失败,若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未欺骗、误导消费者,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经营者可继续将其作为商品描述使用,该使用行为并不违法。 关注2:公众常把“注册”当成“使用的许可证”。法律上到底怎么区分?比如我在包装上印“0蔗糖”,法律上属于商标使用,还是商品描述?这两者边界在哪里? 律师:我国并未实行商标强制注册使用制度,因此商标注册并非使用的“许可证”,而是官方对商标专用权的确认与保护。在产品包装上印制“0蔗糖”,本质上属于对商品原料含量、特性的客观描述;若经营者刻意突出使用该标识,且明确标注其为商标,则构成商标性使用。两者的核心边界是:是否以“识别商品来源”为目的,是否刻意突出标识以区别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 关注3:有人说这是“钻空子”——注册不下来,但先用着,等用出知名度再回头申请。对此,你怎么看?法律允许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逻辑吗?如果大家都这么做,会不会乱套? 律师:对于缺乏显著性的商标,若经营者通过长期、广泛使用,使该标识获得了“第二含义”(即消费者能通过该标识识别商品来源),则可通过商标注册审查,这是商标获得显著性的合法途径,并非“钻空子”。但需明确:若该标识在使用中并非客观描述商品特征,而是用于欺骗、误导消费者(如非120W功率的充电器标注“120W”),则即便使用再久,也无法获得合法性。法律对“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审核标准严格,不会因这种合法使用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真正会扰乱秩序的,是带有欺骗性的虚假使用行为。 关注4:像“120W”、“0蔗糖”、“土鸡蛋”这类标志,商标局驳回的理由通常是“缺乏显著性”或“直接描述商品特点”。但恰恰是这类标志,企业在包装上用得最多。这是不是说明,法律对“商标注册”和“商业表达”的容忍度完全不同? 律师:这并非法律“容忍度不同”,而是两者的核心功能不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识别商品来源”,“120W”、“0蔗糖”、“土鸡蛋”等标识,本质是对商品属性、特征的直接描述,无法让消费者区分不同经营者的商品,不具备商标的基本特征,因此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作为商业表达中的商品描述,只要内容真实、不误导消费者,就是正常、合法的商业行为,这是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的必要方式,与商标注册的审核标准并不冲突。 关注5:如果谁都能在包装上写“无糖”、“纯棉”、“120W”,那注册商标的企业还有什么优势?法律如何平衡“自由描述商品”与“防止恶意模仿”? 律师:首先需明确,缺乏显著性的标识即便获得商标注册,也不能阻止他人对该标识的“正当描述性使用”。但注册商标的核心优势在于“专用权保护”——他人不能以“模仿注册商标”的形式使用该标识,不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法律的平衡逻辑是:允许所有经营者客观、真实地描述商品特征(如标注“120W”“无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同时禁止他人恶意模仿注册商标的整体标识、视觉效果,防止混淆商品来源,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两面针”是牙膏的注册商标,其他厂家可在牙膏包装上标注“含有两面针成分”(正当描述),但不能突出使用与“两面针”注册商标近似的字样、图案,否则构成侵权。 关注6:虽然能用,但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会面临哪些具体风险? 律师:未注册商标(尤其因缺乏显著性未获注册的标识)在使用中主要面临两大核心风险:一是被控侵权风险,若他人将该标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并成功注册,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可能被诉商标侵权;二是维权乏力风险,因未取得商标专用权,一旦该标识走红,易被他人恶意模仿,且难以通过商标法维权。此外,若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存在虚假、误导性(如非120W功率标注“120W”),还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查处。 关注7:如果A企业把“120W”印在充电器上,B企业也能照抄吗?未注册商标受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保护的前提是什么? 律师:如果是合理合法的描述性使用,即在120W的充电器上使用,任何企业都可以正常标注。如果A企业把“120W”标志用在非120W的充电器上,就是违法使用,不受法律保护,B企业这样使用也是违法行为。唯有一种情况可能构成侵权,就是A企业把120W设计成特定标志,用在120W的充电器上,并有了一定影响力,B企业也用近似的标志用在充电器上,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未注册商标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保护的核心前提是:该未注册商标通过长期使用,已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能够识别商品来源,且B企业的使用行为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如模仿该标识的特定设计、使用场景,误导消费者认为与A企业存在关联)。 关注8:下次看到包装上写着“0蔗糖”、“古法”、“120W”这类字样,公众该怎么判断:这到底是合法的商品描述,还是试图冒充商标的擦边球行为?有没有简单的判断方法? 律师:公众可通过三个简单方法区分合法描述与擦边球行为: 一是看标注位置与方式:若该字样仅标注在配料表、规格参数栏(如“功率:120W”、“配料:无蔗糖”),字体、大小与其他商品信息一致,未刻意突出,则属于合法商品描述;若该字样被放大、加粗,单独标注在包装显眼位置(如正面中央),且无对应的参数、配料说明,则可能是试图冒充商标的擦边球行为。 二是看是否有商标标识:若字样旁标注“®”(注册商标)、“TM”(未注册商标),或标注“XX商标”,则属于商标性使用;若未标注任何商标相关标识,仅作为商品信息呈现,则为商品描述。 三是绕过商标看本质。买食品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买充电器看功率参数说明——不是包装上最大的那行字,而是小字部分的真实数据。配料表不会骗人,但商标会。 最后,遇到问题主动举报。如果发现被误导,可以向12315热线投诉。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还可以主张“假一赔三”的赔偿。个人的每一次较真,都是对乱象的有力回击。 关注9:为什么允许企业使用未注册的描述性词汇,恰恰是保护竞争,而非破坏秩序? 律师:其实公众经常对描述性词汇作为商标的不同类型有所混淆。在商标审查实务中,此类标志的驳回理由一般是两个:一是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二是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具有欺骗和误导性。比如120W商标,用在功率120W充电器上就是缺乏显著性,用在功率100W的充电器上就是欺骗或误导。如果仅仅是缺乏显著性、没有欺骗性的标志,用在商品上对消费者或竞争者并无损害,应当允许企业使用。如果是带有欺骗性的描述性标志,不仅在商标注册时应当驳回,在市场上也应该禁止使用。 我认为,本次罗永浩对“120W商标”的吐槽,虽对商标注册的情况有所误解,但这种针对商标审查、市场监管的舆论监督,能够推动公众了解商标法律知识,也能促使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商标审查与市场使用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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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商标”的忽悠成本还是太低了

近日,南京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今麦郎“手打挂面”后,因未吃出手工面口感质疑产品宣传。据消费者反映,这款产品包装上,“手打挂面”四字醒目突出,配上旁边“好像妈妈的手打面”的宣传语,很容易让人将“手打”与传统手工制作相关联。仔细一看,才发现“手打”二字右上角用小字体标注了商标的®符号。对此,今麦郎工作人员回复称,“挂面是工业品,车间流水线生产,‘手打’只是名称”。 大字吸睛误导公众、小字找补规避责任——这样的“心机商标”套路差不多。从“壹号土”猪肉,到“山里来的土”鸡蛋,都是瞄准消费者追求“配料表干净”“安全”“有机”等心理,刻意模糊商标标识与产品内容界限,通过拆分词汇、夸大描述、模糊标注等方式,在商标设计和广告宣传上玩“文字游戏”。 现实中,大多数消费者在选购时并不会特意仔细辨别,很容易在营销话术的误导下买单;而一旦有消费者发现问题、较真维权,这些商家则会“早有准备”地端出“仅为商标”之说试图免责。可说到底,这不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用不道德的商业手段欺骗消费者吗?无论如何粉饰,使用“心机商标”的本质,就是忽悠消费者。 对这些忽悠套路,制度层面的约束正日益严密。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重点关注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正在修订中的商标法也将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加大整治力度,情形严重的将被撤销商标。这些都将大幅压缩“心机商标”的生存空间。 其实,早在2018年,今麦郎就曾因“手打”相关标识陷入纠纷,消费者徐纲购买“今麦郎、华龙系列手打面”产品,后以所购产品面系普通机制挂面而非手工制作挂面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商家“退一赔十”,需赔偿消费者1.1万余元。 一个已经“翻过车”的商标文字套路,时隔数年故伎重施,一家知名企业,何以明知违法而无所顾忌?对商家而言,潜在收益远高于违法违规成本,恐怕是最主要的原因。 要根治此类乱象,除了严控注册门槛、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外,还要抬高商家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一再傲慢地糊弄、误导消费者。只有彻底叫停这种忽悠生意经,才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倒逼商家回归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认真打磨提升产品品质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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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申请注册“吾迪小饮”与“来杯迪小饮”商标,展现多元化发展新动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声名显赫的企业,近日在知识产权领域也有了大动作。公司申请注册了“吾迪小饮”与“来杯迪小饮”两个商标,这两个商标均归属于餐饮住宿类别,目前正处于实质审查的等待阶段。此举立刻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毕竟比亚迪此次跨界餐饮行业的尝试,无疑为其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已经历了近30年的风风雨雨。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公司凭借其深厚的研发实力与出色的产品品质,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站稳了脚跟。王传福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总裁,以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带领比亚迪在电池制造、汽车制造等多个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今,比亚迪再次展现出其不畏挑战、勇于创新的企业精神,积极涉足餐饮行业,无疑将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增添更多可能。 此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吾迪小饮”与“来杯迪小饮”商标,显然预示着其有意进军饮品或轻餐饮市场。尽管这两个商标尚处于实质审查的等待期,但此举已充分彰显了比亚迪在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新动向。对于这家企业而言,涉足餐饮行业不仅意味着业务领域的拓展,更是一次品牌影响力的全新塑造。 从市场层面分析,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和消费观念的转变,饮品与轻餐饮市场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黄金期。比亚迪凭借其强大的品牌实力和广泛的消费者基础,有望在此市场中迅速占据一席之地。同时,通过餐饮行业的涉足,比亚迪能进一步拓宽其业务范围,实现多元化经营,从而降低单一业务带来的经营风险。 当然,进军餐饮行业对比亚迪而言也意味着不小的挑战。毕竟,这个领域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大相径庭,需要比亚迪在品牌塑造、产品研发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做出全新的探索与努力。然而,正是这些挑战激发了比亚迪的创新精神和市场敏锐度,推动其在新的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与进步。 总的来说,比亚迪此次申请注册“吾迪小饮”和“来杯迪小饮”商标,标志着其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尝试。这一举动不仅展现了比亚迪在创新方面的深厚实力,也为其未来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我们有理由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比亚迪将继续发挥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创新精神,在新能源汽车与餐饮等多个领域内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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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为推动新时代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卓著品牌,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企业软实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方位推进中央企业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流程、全要素、国内国际全覆盖的全面品牌管理,以高质量品牌建设、高价值品牌资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推动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品牌发展优势。坚持价值导向,突出内在价值、长期价值,促进各类品牌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全面融合,将品牌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统筹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品牌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赋能。坚持创护结合,注重品牌创建和声誉维护协同推进,促进企业和国家整体形象不断提升。 到2030年,中央企业品牌引领意识明显增强,品牌强企战略普遍实施,品牌价值大幅提升,不断涌现管理科学、贡献突出、要素鲜明、价值彰显的知名品牌。到2035年,中央企业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引领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管理先进、贡献卓越、价值引领、享誉全球的卓著品牌。 二、全面加强品牌战略管理,推进品牌深度融入企业发展 (一)加强品牌战略制定。充分认识品牌战略是企业核心竞争战略,把品牌建设作为长期性、战略性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品牌强企。顺应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市场升级趋势,聚焦企业核心价值定位、自身资源禀赋和行业竞争态势,科学制定品牌战略,明确发展方向、任务目标、创建路径。 (二)加强品牌战略实施。推动品牌战略与企业发展战略一体部署、同步实施。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整合内外部品牌资源,将品牌战略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层面、全过程,破解品牌工作的“孤岛现象”。根据品牌战略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计划和责任分工,确保实施落地。 (三)加强品牌战略优化。完善品牌战略闭环管理,识别影响战略实施的关键因素,动态监测实施过程,定期评估重点任务推进成效。结合外部发展态势和评估结果,适时适度调整战略实施举措,确保战略执行科学有效,战略目标稳步实现。 (四)加强品牌战略认同。强化品牌战略内部宣贯,加强专题会议部署、专项业务培训,增强全员品牌意识,形成品牌共识,提升全员战略执行力。强化品牌战略利益相关方沟通,加强品牌战略发布、特色活动推广,传递品牌核心理念和价值主张,赢得更广泛认同。 三、全面加强品牌目标管理,锻造品牌价值提升核心能力 (一)强化创新赋能,打造一流品牌。把自主创新作为品牌创建内核,大力提升品牌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品牌集聚要素、整合资源作用,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实现品牌焕新发展,加快提高产品附加值,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的有效联动,围绕战新产业探索打造系列新品牌,增强新技术新产品市场吸引力、号召力。 (二)筑牢质量基石,培育优质品牌。把高品质作为品牌发展基石,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理念,深入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聚焦消费需求变化,不断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让央企品牌更好回馈社会、服务人民。 (三)厚植文化底蕴,建设特色品牌。把优秀文化作为品牌底色,凝练弘扬具有行业特点、企业特色的“精神谱系”,着力构建主题突出、个性鲜明、奋发向上的品牌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融入企业品牌,对内凝聚爱国爱企的价值共识,对外营造共创共享的良好氛围,厚植企业品牌发展底蕴。 (四)强化履责担当,创建责任品牌。把社会责任作为品牌基因,增强责任担当,深化履责实践。强化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托底保障作用,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应急保障、乡村振兴,塑造可信赖、受尊敬的责任央企品牌形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增强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引领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打造绿色品牌。 (五)坚守诚信底线,擦亮金字招牌。把诚信作为品牌命脉,严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操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运营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行业和政府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及时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树立诚信经营典范,提高品牌认可度、忠诚度。 四、全面加强品牌过程管理,强化品牌价值提升制度保障 (一)加强品牌理念管理。聚焦品牌战略和目标受众,提炼品牌核心价值,打造包容性、协同性、延展性的品牌理念,树立清晰一致品牌主张,对外塑造统一品牌形象。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时代审美变迁,优化品牌识别体系,明确品牌口号,建立品牌烙印。 (二)加强品牌架构管理。结合市场需要和行业发展,突出差异化竞争优势,科学确定各类品牌定位。基于品牌战略,统筹考虑单一品牌、主副品牌、背书品牌、混合品牌等品牌架构模式,明晰品牌架构体系。规范各类品牌市场布局、层级结构,增强母子品牌价值关联度,积极发挥母品牌增值带动、子品牌提质反哺作用,做强做优做大集团母品牌,做深做实做精核心子品牌,凝聚品牌发展合力。 (三)加强品牌保护管理。建立健全品牌授权准入、动态审核、清查退出机制,加大对擅用、滥用品牌行为的监测、识别和处罚力度,加强违规挂靠、假冒国企问题的梳理排查和证据收集,确保品牌使用规范。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自有品牌商标注册,预防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常态化开展商标侵权监测,完善商标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协商沟通、舆论维权、法律诉讼等打击侵权行为。 (四)加强品牌声誉管理。将品牌声誉管理融入企业风险内控体系,建立健全事前防控部署、事中妥善应对、事后评估修复的品牌危机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企业品牌资产权益。注重品牌“共生共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带动目标受众和企业共同创建品牌。完善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塑造真实立体、勇于担当的品牌形象。 (五)加强品牌传播管理。聚焦目标受众,增强议题设置能力,做精做优传播内容,引发品牌共鸣,带动共同传播。整合传播资源,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品牌传播体系。强化借势传播,紧抓国内外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机遇,有效借助行业知名展会、国际主流论坛等平台,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围绕品牌理念,立足基层一线,讲好品牌故事,推进品牌深入人心。 (六)加强品牌体验管理。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全流程品牌体验管理。洞察客户需求和个性偏好,运用工业旅游、公众开放、博物馆展示等方式,精准设计产品、服务、环境体验,逐步推进情景体验、社群体验。围绕利益相关方关切,结合企业资源,整合优化各类品牌接触点,实现品牌与目标受众的紧密连接,增进情感认同。 五、全面加强品牌资产管理,系统提升整体品牌价值 (一)有效识别品牌资产。加强品牌盘点,定期梳理、精准掌握集团品牌、所属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技术品牌、要素品牌等各类品牌。从市场表现、财务贡献、行业影响等分析各类品牌,有效识别品牌资产,建立品牌资产目录,夯实品牌资产管理信息基础数据。 (二)科学评估品牌资产。将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价相结合,从管理水平、生态关系、国际经营等不同维度科学评估各类品牌资产,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市场、客户对品牌的认知认可。以评促建推动品牌资产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营,提升品牌附加值和价值创造内驱力,有力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梯次培育优质品牌资产。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子品牌特点,制定差异化培育和精细化管理策略,加强对核心子品牌的资源投入和培养力度。结合品牌战略、品牌架构、品牌资产评估状况,建立品牌资产增补退出机制,以注销、转让、出售等方式,逐步淘汰主责不符、形象不佳、价值不高、潜力不大的不良品牌资产。注重并购重组企业优质品牌资产的继承维护,形成整体优势。 六、全面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增强品牌全球影响力 (一)明确品牌国际化发展策略。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有梯度、有层次推进品牌国际化布局,推动品牌建设与国际化经营一体推进、同频共振。针对目标市场经济、社会、文化差异,把握不同市场的品牌定位,因地制宜制定品牌国际化发展策略和行动指引,将其纳入企业品牌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 (二)增强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建立健全品牌国际化管理体系,明确集团总部、驻外机构等各层级管理职责。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境外商标规范管理、品牌风险评估和品牌资产保护制度。立足优势产业加快向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发展,高水平开展并购重组,引入全球优质品牌资产,增强品牌张力和全球竞争力。积极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提升央企品牌认知认可。 (三)提升品牌国际认知认同。构建融通中外的品牌文化价值体系,立足区域文化特征和受众需求,探索“一国一策”差异化、精准化传播模式。围绕海外业务发展和品牌布局,适应国际传播新趋势,打造特色鲜明、用户喜欢、影响广泛的外文网站和海外媒体账号矩阵,广泛举办符合当地国情、社情、民情的品牌传播活动,加快形成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加强海外媒体沟通合作,借助大国外交及重大国际项目、活动等放大品牌声量,提高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强化品牌跨文化融合。推动海外经营机构在海外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中将ESG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主动适应所在国家、地区ESG规范要求,强化ESG治理、实践和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结合属地宗教信仰、风土民情、消费习惯等,按需提供产品、服务,更好融入属地生产生活。深化与国际知名高校、智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国际“朋友圈”,提升当地重点群体、关键圈层和周边社群好感度,塑造“有责任、有温度”的国际品牌形象。 七、全面加强组织保障,筑牢新时代品牌发展坚实根基 (一)加强组织推动。国务院国资委设立中央企业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组织推进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责任局,负责具体组织动员、指导督促和成效评估。中央企业要将品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品牌引领、部门协同、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品牌建设专门机构、专职部门,推进品牌建设专业化、体系化发展。 (二)加强品牌投入。国务院国资委加强资源统筹,建立中央企业品牌实验室,形成一支品牌理论深厚、熟悉中央企业情况的高水平品牌专家队伍。中央企业要加大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品牌投入与企业经营收入、利润水平相关联的投入机制。加强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品牌人才引进、培养、考评、晋升机制。探索搭建品牌管控一体化的数智系统,动态反映品牌管理水平和品牌价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内部品牌研究机构,为企业品牌建设创新、理论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智力支撑。 (三)培育品牌标杆。国务院国资委分行业、分领域总结品牌创新发展模式,选树不同类型优秀品牌创建成果,梯次培育优秀品牌。探索构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联合体,鼓励企业在品牌推广、品牌保护、品牌走出去等方面创新合作,加强聚力协同、资源互通、共享共赢。深化品牌建设交流互鉴,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调研、专题讲座、专门培训。中央企业要围绕主责主业和战略布局分批选树各类优秀品牌,发挥先行探路、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四)完善监督考核。国务院国资委加强品牌价值考核引导和正向激励,构建中央企业品牌价值评价人工智能大模型,强化目标管理,实现品牌价值提升可衡量、可实现、有成果、有时限。将品牌价值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央企业要建立长效品牌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品牌建设责任意识,制定品牌工作评价体系,将品牌建设纳入企业考核体系,推进品牌长效发展;强化激励机制,对提升品牌价值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人员予以适当激励,增强全员参与品牌建设工作的事业心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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