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7 10:48:51 |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
因认为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APP及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趣头条”APP经营者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软件名称或者作为其软件的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1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经营的“趣头条”APP是一款内容资讯类移动应用软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软件名称“趣头条”长期作为趣头条APP这一产品的名称使用,用户已习惯用“趣头条”指代“趣头条”APP,而且原告已将“趣头条”进行著作权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哇趣头条”APP的运营者,原告发现“哇趣头条”APP与“趣头条”APP在应用领域、服务对象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均属于资讯类移动应用软件,提供各类资讯供用户阅读和分享,服务对象均为移动平台用户。“哇趣头条”APP模仿“趣头条”APP的经营模式(即独特的获客机制),通过社交关系推广其产品,获取用户,且采用与“趣头条”APP高度近似的产品名称,更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二者为同一产品,或者存在某种关联,故被告与原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被告运营的“哇趣头条”APP采用与原告知名商品“趣头条”APP高度近似的名称,模仿原告的运营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申请|苏州代办商标注册办理|苏州商标申请代理|苏州商标注册费用|苏州商标注册办理|苏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苏州市商标注册|苏州市商标事务所|苏州商标代理公司|苏州商标注册机构|苏州商标注册申请|苏州商标注册代理|苏州注册商标|苏州女装天猫转让|天猫店铺转让|苏州商标转让|苏州创美商标事务所|创美知识产权|苏州创美知识产权|苏州涉外商标注册|苏州双软评估代理|苏州双软认定申报|苏州软件著作权登记|苏州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吴江国际商标注册|常熟专利申请|苏州软件企业申报|苏州商品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注册|苏州代办京东商城入驻|苏州代办淘宝企业店铺|六安代办天猫入驻|六安条形码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天猫店铺转让|常熟代办天猫入驻|常熟天猫转让|吴江天猫店铺转让|嘉兴天猫转让|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商标注册加急|浙江条形码申请|江苏条形码申请|天猫条形码申请|商品条形码申请|安徽条形码申请|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苏州商标续展|阜阳商标注册|阜阳商标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代办天猫商城入驻|苏州商标转让入驻京东|苏州商标驳回复审|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苏州科技查新报告|苏州科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