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09 11:16:13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 |
日前,美国巡回上诉法院判再次判决了学生乔尔.特南鲍姆(Joel Tenenbaum)的文件共享案(案件编号12-2146,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2009年8月,特南鲍姆因侵犯版权,由美国的大陪审团判处总罚款67.5万美元(目前约合51.7万欧元)。从2003年开始直到现在的终点,与此相关的过程是如此漫长。
这名大学生最终被起诉通过文件共享网络Kazaa,下载并进一步散布了30首音乐作品。特南鲍姆在这个过程中也坦言,自己希望借用美国版权法的“公平使用”条款,但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在国际社会异常关注的诉讼第一阶段结束时,陪审团认定被告有罪,属于故意侵犯版权,并就每首音乐作品判罚2.25万美元(案件编号07-CV-11446-NG,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
审判长因为考虑到宪法层面的问题,所以将总罚金降到了6.75万美元。该决定在一项一次上诉中被推翻,程序又被打回到一审。联邦法院确认了最初的罚款金额并驳回了特南鲍姆的多次申诉,而他再次向上诉法院重新提出了上诉。
在此期间,特南鲍姆尝试将自己的案件提交到美国最高法院,未获成功。但无论如何,如果被告提前宣告将针对自己的判罚继续抗争、并且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法律上的可能性时,美国最高法院还是有可能成为该诉讼程序中的一环。
特南鲍姆最初希望在上诉法院开庭前能再次举办一个听证会,要求他的律师查尔斯.尼森(Charles Nesson)参加。因此,最高法院也有可能收到类似新的要求。
该案件可以追溯到一个臭名昭著的大规模诉讼,是由美国音乐产业协会(RIAA)在2003至2008年之间针对匿名的文件共享发起的。特南鲍姆被认定为一名文件共享者,并于2007年被音乐产业告上法庭。在诉讼的过程中,甚至可以看到美国政府被迫站到与版权法相对的立场。
该诉讼也在国际上引起了轰动——究其原因同时也包括来自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律师查尔斯.尼森特的在观察员们看来特有的战略。特南鲍姆的案件是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仅有的两个由于文件共享犯罪而被多级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之一。在另一个案件中,美国籍妇女杰米.托马斯拉赛特至今未能推翻22.2万美元的判罚。(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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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