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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著名商标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0-07-20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一、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装订成上、下两册,按申报内容顺序要求装订,上册为1-10项内容,下册为11-17项内容。
    2、申报材料背面必须有书脊,字迹清晰,主要标明:申请著名商标、申请的商标、企业名称、申请日期、上(下)册
    3、申报材料封面装订必须规范、统一、整洁,应采用无线胶装工艺,封面尽量选用胶版纸或铜版纸,有条件的可使用硬度纸板(塑料板)裱铜版纸或艺术纸,不得使用文件夹、档案袋等形式。
    4、申报材料填报的所有数据、文字结论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需提供标注商标、使用规范的商品包装或装潢照片、图片。
    5、填表时如因栏目篇幅所限,可适当附页;要求文字工整,用语确切,使用蓝(黑)墨水或打印,涂改无效;未填写的栏目,应注明原因;复印件必须清晰、有效。
  二、申报内容要求(分上、下两册,共17项)
上册: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以利害关系人名义申请认定的商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与商标注册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及商标注册人出具的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委托书;
    7、使用该商标商品(服务)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与报税务部门一致的法定报表;
    8、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件,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应提供减免税证明材料;
    9、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0、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下册:
    11、境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12、申请认定的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保护记录(投诉书或申诉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1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销售区域(地级市)的销售凭证复印件,出口商品应提交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14、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执行标准、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三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口产品要出具检疫检验部门的证明)、质量抽检记录或免检证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16、企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提供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方式证明材料,对强制实行三包的要提供三包证明;
    17、企业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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